为进一步优化医疗资源配置,保障医疗安全与诊疗质量,根据《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》及医院设备更新改造计划,经院委会研究、上级主管部门批复同意,我院决定对制氧机、高压氧舱、负压装置等医疗设备进行报废拆除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1. 报废拆除设备明细
本次报废拆除的设备包括:制氧机2套、高压氧舱1台、负压装置1套及配套附属设施。上述设备均已达到使用年限,核心部件老化,无法满足临床诊疗安全标准。
2. 施工时间及范围
(1)施工时间:2026年1月14日至2026年1月20日,如遇特殊情况工期顺延。
(2)施工范围:医院B座一楼东侧高压氧舱室。
3. 相关注意事项
(1)施工期间,我院将对上述区域实施封闭管理,设置安全警示标识,无关人员严禁进入施工区域,避免发生安全事故。
(2)设备拆除过程中可能产生短暂噪音、粉尘,我院将采取降尘、降噪措施,尽量减少对患者就诊及周边环境的影响。
(3)设备报废拆除后,将设备搬运至指定地点。
4. 监督及联系方式
本次设备报废拆除工作严格遵循公开、公平、公正原则,全程接受医院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监督。如对本次设备报废拆除工作有疑问或建议,请在工作日上午8:00-下午16:00联系我院。
监督电话:0434-4223098
联系地址:伊通满族自治县民族医院B座2楼总务科
特此公告。
伊通满族自治县民族医院
2026年1月7日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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